以林地、林木以及林区范围内生长的动、植物及其环境条件为对象的林业调查。简称森林调查。目的在于及时掌握森林资源的数量、质量和生长、消亡的动态规律及其与自然环境和经济、经营等条件之间的关系,为制订和调整林业政策,编制林业计划和鉴定森林经营效果服务,以保证森林资源在国民经济建设中得到充分利用,并不断提高其潜在生产力。
综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林业部1982年颁发的《森林资源调查主要技术规定》,有关3类森林资源调查的,技术标准要点如下。
地类
林区土地资源划分为林业用地和非林业用地两大类。林业用地根据郁闭度大小、造林的成活率、年数以及灌木林的覆盖度,分为有林地、疏林地、未成林造林地、灌木林地,以及专用育苗的苗圃地和可供造林的无林地等 6类。非林业用地包括农地、 牧地、水域、未利用地及城乡居民区、工矿与交通区等其他用地。
林种
根据国民经济需要和森林的效益,森林分为:具有水源涵养、水土保持、防风固沙、 保护农田牧场、防岸与护路等功能的各种防护林;包括竹林在内以用材为主要目的的用材林;提供木本粮油、药材或工业原料的经济林;以提供燃料为目的的薪炭林;以及具有战备、环境保护、科学实验等用途的特用林,如国防林、实验林、母树林、环保林、风景林等。
树种组
树种不同,其生物学特性、生态特征和经营价值也不同。因而森林调查时需要分别树种调查统计。当林分树种混杂不清、分辨不出优势树种时,可合并特性相近的树种为树种组进行调查记载。
林龄组
简称龄组。根据不同树种林分的数量或工艺成熟年龄与生长速度,分为幼龄林、中龄林、近熟林、成熟林与过熟林 5个龄组。各龄组的年数并不一定相等,天然林与人工林的同一树种的成熟林年龄和龄组划分年数差距也多不同。实际工作中,对于速生树种森林往往只划分为幼、中、成 3个龄组。龄组划分只能在内业时进行。
其他如对近熟林与成熟林的出材率等级,对地形的坡度、坡向与坡位,对造林保存率等级、天然更新等级和森林的可及程度等也有规定。
森林资源调查技术标准在国家间甚至在一些国家内部也不完全相同。中国规定与联合国粮农组织规定主要差异有二:一是联合国规定有林地的郁闭度为0.1,中国为0.3以上(含0.3);二是联合国计算森林覆被率只以有林地为准,中国还包括了灌木林地、农田防护林网占地及四旁树木占地等面积。